今天,“女子在南京地鐵車廂喝水被開罰單”一事,引發(fā)全網熱議。
近日,有網友發(fā)視頻稱,在南京地鐵上因為喝了水而被“開罰單”。
視頻中,一位工作人員在地鐵車廂中對該網友開出了《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行為告知單》,網友在告知單上簽字確認。告知單第七條顯示,在列車車廂內禁止飲食。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自稱“喝水被罰”的網友只是收到了告知單,視頻中并未見其被罰款。
此前,南京地鐵曾回應,所開具的“告知單”并非“罰單”,其主要功能是對乘客進行宣傳,而不是作為罰款憑據(jù)。
據(jù)了解,《南京軌道交通條例》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第38條第6款規(guī)定,禁止在列車車廂內飲食,違反者可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今晚6點左右,南京地鐵在微博發(fā)布《有關網傳“乘客在地鐵車廂喝水被開罰單”的情況說明》:
杭州地鐵能不能喝水?
據(jù)《杭州地鐵乘客守則》第十四條規(guī)定,乘客應自覺保持地鐵車站、車廂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維護公共秩序,其中明確禁止在列車內飲食。
而從2020年4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開始施行,其中,“車內進食”、“手機外放”等影響運營秩序的7類行為被約束。
另據(jù)浙江工人日報2012年11月18日報道,杭州地鐵規(guī)定在地鐵車廂內禁止飲食,但允許乘客喝礦泉水或其它沒有異味的飲料。
地鐵車廂喝水被開罰單合理嗎?這事你怎么看?
讀完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