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辦法》中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另外《辦法》明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結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以個體散戶為主的突出特點,按照“警示為主,拒不改正再處罰”的基本原則設置法律責任,將部分條款的罰款起點適度下調。
1網購平臺月銷4000+
記者搜索淘寶等網購平臺發現,銷量高的“生鮮燈”月銷上千。以“生鮮燈”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系統推薦的某廣東中山賣家售賣的“生鮮燈”月銷2000+,在寶貝標題頁面寫有“生鮮豬肉燈冷鮮肉海鮮燈鹵菜熟食店專用燈”等字樣。
另一家售價25元起的廣州賣家寶貝頁面圖則顯示,“終身售后”,該寶貝月銷4000+。在寶貝詳情頁面,“好生意都用生鮮燈”“好看才好賣”“不好看,誰會買?”“使用普通的照明燈,肉質略顯發黑,無法激發客戶的食欲”等描述清晰可見。
一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可以根據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燈光搭配方案,記者以4平米左右的肉攤咨詢,一家店鋪建議,裝3個紅白光的75瓦“生鮮燈”即可。
根據瓦數大小、燈珠材質、是否防潮防霧防水、能否調節亮度顏色等,“生鮮燈”的價格也不同,最便宜的20瓦“生鮮燈”價格大約在25元,而帶旋鈕可以調整顏色的“生鮮燈”最便宜也要60多元,而最貴的200瓦充電遙控款生鮮燈則需要16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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