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大連。男子路過櫻桃攤被大爺請嘗櫻桃,因嘗完沒買被收 2 元。男子表示,吃完感覺很一般于是要走,大爺拿出了二維碼讓他掃 2 元,說不買就得掃錢,最后理論無果就付了錢,其實不是差這 2 元,就是覺得這錢花的太憋氣。
事發(fā)當天,男子走在路邊,遠遠看到一個大爺在路邊支了一個攤子,攤子上放著幾盆櫻桃,大爺在路邊不停叫賣大櫻桃。男子路過時停了下來看了一眼,那些櫻桃確實個很大,雖然價錢比普通櫻桃貴一些,但是看起來鮮紅鮮紅的,色澤十分漂亮。
大爺見男子停了下來,就拿起一顆櫻桃遞給男子,說他家的櫻桃不僅個大,吃起來還好吃,買了絕對不后悔,雖然一顆櫻桃就要兩元錢,但是可以免費給男子嘗一個。男子看這些櫻桃賣相確實不錯,再加上大爺用力的叫賣,就有意思想買一點,于是他接過那顆嘗了起來,誰知這些櫻桃看著好看,吃起來口感卻一般般,男子嘗了一下就不想買了。于是男子搖了搖頭,表示櫻桃的口感他不喜歡,并且準備離開。誰知這時候大爺卻一把將他拉住了不讓走。
針對此事,有專家表示,商家在向顧客介紹產(chǎn)品時,應該事先說明是否需要付費,避免類似的糾紛發(fā)生。而消費者則應該學會拒絕,不必為了禮貌而購買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
總的來說,這次事件對商家和消費者都是一次教訓。商家要更加規(guī)范自己的經(jīng)營行為,而消費者則需要保持自己的理性和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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