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的《關于對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3〕第224號)(以下簡稱“《關注函》”),要求公司就《關注函》相關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3年5月8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公司收到《關注函》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就《關注函》提及的事項逐項落實與回復,最終回復工作尚需一些時間。為確?;貜蛢热莸恼鎸?、準確、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回復工作。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關注函的回復工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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