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公司、公司附屬公司,即廣州凱隆,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根據該執行通知,被執行的事項為:(1)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恒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人民幣2.04億元,并承擔違約金約人民幣5153萬元;(2)許家印、公司以人民幣50億元回購仲裁申請人持有的恒大地產股權;(3)公司支付仲裁申請人持有恒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人民幣7.7億元;(4)公司、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約人民幣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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