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個燒烤攤主算是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了,原因居然是引文合買中了彩票了,一時激動砸了椅子。攤主回應買彩票中2574萬:21人合買。 21人共同花了1300多元購買彩票,結果中了大獎,獎金高達2547萬元。按照法律規定中獎所得需要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去掉稅收后實際到手的獎金為2037.6萬元,如果平分的話每位參與者能夠獲得97萬元。
現在的問題來了,獎金能平分嗎?我覺得大概率是不能的。一般來說先要根據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當初投了200元的和投了20元買彩票的人分到的錢肯定不一樣,公平來說兩者能夠分到的獎金數額應該按照投資比例分配,也就是說投了200元分到的獎金是20元的10倍。這一點應該不會有人覺得有問題吧。
握有彩票的攤主說號碼是自己選的,如果他當時投的錢不多,那么按照投資額分的話實際分到的獎金可能不會很多。攤主會以號碼是自己選的為由要求多分點獎金呢?我覺得完全有可能,但其他中獎人就不一定這么想了,尤其是投的錢比較少的人,因為這么一來分到的獎金會遠低于預期。
不知道這群合資買彩票的人當時有沒有簽署過協議,或者至少口頭約定過如何分配獎金。負責選號碼的人有沒有多分一點以及多分多少的權利。事先講清楚的話還好說,沒有講清楚恐怕要產生矛盾了,說不定會為此對簿公堂。
別覺得我說的夸張,金錢面前人性是最經不起考驗的,更別說有21人參與投資,誰能保證大家的想法是一樣的呢?
我一直主張任何與金錢有關的事情一定要堅持兩點。一是正式開干前講清楚賺了怎么分錢,輸了如何承擔損失,什么情形下可以多分錢,哪種情況下需要承擔更多的虧損。
二是將定下來的事情寫在紙上,白紙黑字寫清楚,大家簽好字各自保留一份。
先小人后君子才能盡量將未來可能出現分歧的概率降到最低,不至于好事變壞事,朋友變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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