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女子相親當晚與相親對象開房,懷孕后發現男方已婚,后對簿公堂
近日,廣西一位31歲的舞蹈老師在飯局上認識了一位比自己大4歲的男士,兩聊得十分投機,感覺相見恨晚。當天晚上兩的關系就升級了,不久女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但隨后她發現這個男友竟然已經婚了!于是,這對本來“恩愛”的情侶瞬間分崩離析。
可并沒有就此結束。女子選擇了做引產手術,花費了7萬元的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等。但是,男友卻以產檢時間和發生關系時間不對為由,拒絕了賠償,這讓女子十分憤怒。為了曝光這個渣男,女子甚至打印了大量的“尋啟事”并貼在男友居住的小區以及工作場所。
渣男還不甘心,稱女子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女子賠償精神損失費6萬元。于是,兩最終選擇了對簿公堂。對于這樣的案例,我們應該深刻反思。首先,不要輕易相信陌生,在交往初期要多了解對方的背景情況。其次,性關系是雙方自愿的,要有責任感和安全意識,避免意外懷孕等問題的發生。最后,遇到不道德的和事,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尊重他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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