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青蛙服,手里提著的一群“小青蛙”,脖子上掛著收款二維碼,最近,“賣崽青蛙”火遍網絡,活躍在多地大街小巷。近日,在上海街頭,一只蛙蛙被城管攔截,還無奈當場褪去了“蛙皮”,相關視頻在網上熱傳,引發討論。(據5月14日中國青年網)
網紅“賣崽青蛙”到底做錯了什么,乃至“驚動了”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徐志虎?他在《民生一網通》節目中回應,“賣崽青蛙”實際還是在兜售玩具,稱此舉屬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對行人、對環境也是種干擾。但他同時表示,對此舉會審慎監管、柔性執法。
首先對上海市城管執法局點贊,面對公眾輿論,作為局長的徐志虎出面解疑釋惑,答案既權威,也讓人看到有關部門應對輿論的誠意。
徐局長說的話,是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出發的。對執法部門來說,違法行為應該被糾正,該罰的還是要罰。但在網友看來,“賣崽青蛙”就是一個謀生的手段,穿戴上“蛙皮”,很努力很有創意的樣子,執法部門應該有所容忍。同時,不少人也認為,這是城市的一道風景,執法部門不必過度反應。
城市要整潔,交通要通暢,馬路不是市場,這是立法的初衷??陀^來講,徐局長說得很有道理,“賣崽青蛙”拿這么多物品,對行人也是一種干擾。更別說,一些地方,“賣崽青蛙”不戴頭盔騎電動車的行為,在街頭滋擾行人的行為,不管一下確實也說不過去。
在城市管理方面,各個地方的規定略有不同,每個部門都可以根據自身職責,對“賣崽青蛙”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具體到“賣崽青蛙”的處罰上,也不可能有一個統一的答案。但對他們進行柔性、文明執法,也是網友熱議的初衷。
說穿了,不管是對“賣崽青蛙”進行教育,還是責令其糾正,甚至讓其面壁思過,都要體現文明執法的觀念。對這樣的違法行為,要慎用罰款、強制沒收商品、強制驅趕等手段。另外,對網友來說,也要認識到,戴上蛙皮的“賣崽青蛙”和在街頭擺攤的商販,行為本身沒有任何不同,不必戴著濾鏡去看。
城市管理,要堵也要疏,但還是要以疏導為主。今年五月初,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的消息,引起輿論高度關注:淄博的煙火氣,更讓大眾追捧。就是說,不管在哪座城市,劃定特定區域,規定業態、規定時段,從事一些設攤經營的活動,政府有關部門是能有所作為的。
“賣崽青蛙”者要養家糊口,而孩子也正好需要一只青蛙崽獲得歡樂,這是市場行為,更是人間的煙火氣。城市不妨劃定更多的區域,讓“賣崽青蛙”安心“賣崽”,不再擔心被處罰、被驅趕,這樣不就好了嗎?
(原標題:網紅“賣崽青蛙”上?!奥渚W”,城市該容得下“青蛙賣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