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負責人就我國東北地區通過周邊國家港口開展國際貿易中轉業務事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為降低我國東北地區大宗貨物南運物流成本,從2007年起,我國按國際中轉業務,同意該地區貨物運至毗鄰國家港口中轉再運抵我國南方港口入境。國際中轉是一項國際通行的海關業務,中方已積累了多年的實踐經驗。
2007年,海關總署發布公告,允許我國黑龍江省貨物通過包括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在內的多個境外港口開展國際中轉業務,相關業務運行良好。
2023年5月,海關總署公告同意吉林省新增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為境外中轉港口,這是一項相關國家間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海關總署將在跟蹤評估的基礎上,積極支持該項業務發展。
此前(5月6日),中國海關總署聯合三部委批復,同意吉林省進一步擴大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增加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港作為內貿貨物中轉口岸。
1860年11月14日,海參崴被清政府割讓給沙俄,從此改名為符拉迪沃斯托克。
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
沙俄與清政府先后簽訂《北京條約》、《瑗琿條約》等不平等條約,從中國東北割走約110萬平方公里領土,包括庫頁島、海參崴、海蘭泡、伯力、外興安嶺等眾多區域。
原來屬于中國內河的黑龍江、烏蘇里江,也變成了中俄共管的國際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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