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發生這樣一起事件:兩女孩進入成人用品店,砸壞自動售賣機,之后大笑并拿著商品離去!
監控錄像顯示:當天凌晨不到1時,兩名女孩進入了一家自動售賣機的成人用品店。
其中的一名短發女孩扎好馬步,一拳打向自動售賣機的玻璃。之后二人將商品拿出,短發女孩看后哈哈大笑,甚至蹲到了地上。
在長發女孩將商品拿走后,短發女孩還在原地哈哈大笑了一段時間才離開。
【法海說法】
1.事情曝出后,網友很有感慨。視頻看到女孩可能是未成年人,歲數不大還做出此種事情,有很多成年人都不會去成人用品店,別說這小孩了,不僅去了,還打碎玻璃、偷走東西!
其實兩名女孩的行為,完全涉嫌違法了。而且如果涉嫌數額較大的話,就會構成犯罪。
女孩實施的行為主要是兩個,一個是故意毀壞財物,一個是盜竊。
2.《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當然,女孩的行為應當不會構成犯罪,因為她們的數額應該是達不到這個“數額較大”的標準。
但是,在《刑法》之下,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跟著呢。
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對于盜竊,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16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從表面上看,兩個女孩實施了兩個行為,一個是毀壞財物的行為,一個是盜竊的行為。
但是,兩個行為之間存在目的和手段的牽連關系,其目的在于盜竊物品,而毀壞財物只是實現這個目的的手段。
從刑法理論中來講,牽連犯是屬于從一重處罰的,也就是兩個行為哪個重就按照哪個處罰,而結合本案的情況,兩個女孩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盜竊,自然只會按盜竊進行處罰,而不會合并處罰。
4.不過,對于這兩名女孩是否處罰、如何處罰,還需要看她們的年齡。
如果未滿14周歲,那么不予處罰,但是可以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如果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那么行政拘留不予執行,但是罰款一樣也會罰的。
如果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而且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那么行政拘留不會執行,但是罰款也還是要交的。
5.除了承擔行政責任之外,由于造成了商家的損失,兩名女孩還承擔著賠償損失的責任。
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不過,如果兩名女孩未成年的話,這個賠償責任是由他的監護人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