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平陽的楊女士,父親于2004年去世,母親于2007年去世,名下留有一處房產為婚內共同財產?,F在楊女士想要過戶,在平陽縣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時,竟牽出了22名繼承人!
原來,楊女士父親遺產份額將由楊女士的奶奶(楊女士爺爺早于楊女士父親死亡)、母親以及楊女士繼承各占1/3;同理母親遺產份額由楊女士的外公、外婆以及楊女士繼承各占1/3;現在,楊女士的外公、外婆、奶奶已經去世,由此牽涉出22名繼承人。想要完全繼承房產,楊女士需要找到所有繼承人,然而這些親戚遍布全國各地,有些甚至多年未聯系。所幸,平陽縣公證處通過為親戚辦理委托、聲明等方式放棄繼承權,最終由楊女士個人成功繼承。
平陽縣公證處建議,為了讓子女更好地繼承自己的遺產,生前進行預立遺囑也是一個有效的途徑。通過辦理公證遺囑,立遺囑人可以有效降低遺囑無效的法律風險。同時,以明確特定繼承人的方式,不僅能破除錯綜復雜的繼承人關系網,而且可以減少身后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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