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黃奕未經允許私拿美術館展品擺拍”熱搜第一,引發(fā)網友關注。
有消息稱,黃奕未經允許拿美術館展品拍照,被美術館評論轉發(fā):“黃奕女士手上拿的水晶玫瑰是美術館目前展覽中藝術家的作品,友情提示黃奕女士及團隊,尊重藝術家和美術館的勞動成果,文明觀展,未經館方允許請勿私自觸碰展品?!?/p>
隨后,黃奕重新編輯了微博,刪除了幾張拿著展品的照片。
5月23日黃奕首發(fā)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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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黃奕重新編輯了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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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覺得,這些花插在地上,很容易誤解,美術館應該弄標牌提醒。
@愛說實話的一只豬:但是這個作品也沒有提示不能隨意拿?。咳绻俏乙矔?,因為我不知道不能拿,為什么美術館當時不說?。坎涣⒓粗浦裹S奕的行為?
@毅川月白:道歉是要道歉的。不過我仔細看了一下,這滿地都是這個花,確實也看不出是展品。確實應該弄一個標牌提醒。
@隨機生成機器人:我還以為就單獨一枝花很明顯是藝術品,那拿了是她的問題,但是一看后邊插在草地上幾百朵花一大片還沒有保護措施,這誰知道是不能動的藝術品啊要是我去沒準還以為是歡迎客人的小設計,能隨便碰呢。
也有不少網友指出,在展館里的展品默認是不可觸碰的,這是常識。
@你囷沒靈感:do not touch是任何一個觀展者應該具備的常識哈。
@在某個階段遇到他方世界:展覽館美術館的展品默認是不可觸碰的,當然展館是沒辦法約束每個人的不文明行為,全憑游客自覺。如果想“支持”這種不文明行為,還不如說這種未經許可的擺拍是“行為藝術”不要把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合理化,還要去指責別人沒有制止,是幼兒園小朋友嘛?什么都要靠別人管。
@對兒魚_妍:評論我真是驚呆了??!美術館的東西還需要特別提示不能動才行嗎?那么精致的東西就因為是插在地上就默認可以隨意拿動了?它就是個普通塑料花擺在地上的造型也不能隨意動吧?
@4A蘇小四:對于一些常識性的問題為什么會有爭議呢?美術館的展品是不能隨意觸碰的,這不是常識性問題嗎?
@張菲菲律師_:驚呆了,就算是插在地上的展覽品,不隨便拿走也是常識吧…你一朵我一朵的拿,你拿走了就會肯定影響到后面觀看的游客的體驗,又不是為了你一個人開的展覽,居然還有人說是正常的,這是素質?
5月28日晚,黃奕發(fā)微博致歉:“很抱歉之前在松美術館拍攝過程中動用了場地的物品。我深知作為公眾人物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和我的團隊都會更加嚴謹,謝謝大家的監(jiān)督!”
這件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