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成都男子欠1.7億巨債仍住豪宅養(yǎng)女友的消息,登上了熱搜,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欠債還錢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但是有人卻欠債不還,如果是沒有能力償還,還情有可原,但是有些人十分可恨,明明有錢,家中到處是奢侈品,用愛馬仕喝茅臺,卻故意不還。
據(jù)了解,這位欠1.7億巨債的男子是應某,從2014年至今,共計欠別人近兩億。在法院多次判決其還款的情況下玩“失蹤”,還購置豪宅養(yǎng)女友。6月26日凌晨,成都市中院在應某的別墅內(nèi)將其抓捕,并在家中發(fā)現(xiàn)大量奢侈品。
欠債不還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對于那些有能力還債卻故意不還的人來說,他們的行為顯然不是出于經(jīng)濟困難,那么,這種人是基于一種什么心態(tài)呢?
有人認為,這種人是極度自私自利的人。他們只在意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及債權(quán)人的權(quán)益。在他們看來,欠債本身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種利益的平衡。因此不還債也不會產(chǎn)生什么不良后果,相反還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其次,這些人可能缺乏道德觀念。他們可能很難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多么不道德,或者自認為他們的行為并沒有什么大不了。他們只顧及眼前的利益,而不考慮自己的形象和信譽。另外,這些人也缺乏責任心。對于不還債可能會給債權(quán)人帶來財務上的損失,而這些人卻完全不在意。
那么對于這樣的老賴,應該如何應對呢?其實,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強制執(zhí)行,讓老賴無法逃避法律責任。同時,也需要在社會上加強宣傳和教育,讓大家認識到債務的重要性,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才能維護社會和諧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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