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多項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告指出,將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積極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時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以緩解房地產企業財務困難。
在契稅方面,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從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且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四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這意味著,在全國范圍內,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住房時,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均可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對于土地增值稅,各地區預征率下限統一下調0.5個百分點,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實際執行的預征率。
公告還明確了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及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旨在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并保持房地產企業稅負穩定。具體來說,在取消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中,個人出售已購滿兩年(含兩年)以上的住房將免征增值稅,而原本針對北上廣深四城個人銷售已購滿兩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將停止執行。此外,對于建造銷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準住宅,將繼續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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