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居民樓承重墻事件超過1.6 億的損失誰來賠?
#承重墻被砸1點6億賠款誰來出#前幾日,黑龍江哈爾濱松北區一棟31層居民樓的承重墻被砸,導致四樓以上樓層墻體開裂,導致200多戶居民無家可歸,消息一經發出,迅速引起關注,但同時背后涉及到的超過1.6億的損失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正常來說應該由租戶、裝修公司、以及房主的連帶責任,當然這里的連帶有一特殊條件就是房主是否知情,其次就是物業也有一定的看管不利的責任。但同時,又出現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也就是房主對于承重墻被砸之前是否知情,房主如若不知情,是否還要承擔所謂的無過
錯責任,小編認為如果真的出現無過錯責任的話,以后租房合同上就要加上“承重墻”責任問題了。但是同樣有一部分網友認為房主知青與否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侵權責任"需要四點,分別為:行為,過錯,損害,以及行為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所以小編認為,如果房主不知情,就不該安上所謂的“無過錯責任”,不然那樣的話還有誰敢租房了?
不過這1.6億的賠償租戶和裝修公司怕是賠不起了,最后還得是政府善后(身為中國公民的底氣)
被砸壞的墻體
業主:干一輩子就弄這一套房
這200多戶居民有很多人是奮斗了一輩子,背上了各種貸款,辛辛苦苦買的房,沒住幾天就因為一個失誤導致其無家可歸,雖然目前被安置在酒店,但肯定也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有家不能回。
其次,租戶和裝修人員賠不起怎么辦?
這1.6億不是小數目,前面也說過,租戶和裝修公司肯定是賠不起的,那么,結局會怎樣呢?
多數是會被200多戶業主申請強制執行,租戶和裝修公司的征信記錄會受到影響,比如限制高消費,禁止出入境等,基本等于斷送了自己的前途。
可謂是一失腳成千古恨,再回頭是百年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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