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每天干8小時、每月超26天,公司卻不認勞動關系!有人離職被索賠540萬!這活兒不好干
如今
帶貨直播成為了互聯網行業新寵
許多高校也增加網絡直播等相關專業
網絡主播
成了時下年輕人非常熱門的職業選擇
但與此同時
勞動關系認定不清
公司拖欠勞動報酬
天價違約金
……
網絡主播與公司的糾紛案件層出不窮
主播的合法權益
面臨著巨大風險和挑戰
▼
案例一
每月工作超26天,每天8小時,
公司卻不承認勞動關系
2021年10月10日,小張與某公司簽訂《直播合作協議》,協議約定,某公司享有對小張的直播行為等進行監督并督促其改正的權利,而小張的直播時段、每月最低直播天數以及每日最低直播時長均應配合公司安排。同時,雙方也確立了具體的款項支付規則。合同簽訂后, 小張在公司安排下從事網絡直播活動,公司則按月向小張支付款項。
2022年5月,小張提交離職申請后,提起勞動仲裁,經仲裁委裁決, 確認小張與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某公司不服,遂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從管理方式上看,某公司對小張實施了勞動法意義上的管理行為。從收入分配上看,某公司向小張支付了勞動報酬。且小張從事的網絡直播行為屬于某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綜上,小張與某公司之間符合勞動關系的法律特征,應當 認定為勞動關系。
案例二
買家退款退貨
竟讓主播用工資扣除
2020年2月,小劉與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劉某在公司開設的賬號進行直播帶貨,勞務報酬由“出場費”和“直播出貨金額結算的提成”組成。
后因主播單方面終止了直播,導致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 公司認為 雙方并非勞動關系,無須支付小劉工資且要求賠償經濟損失,還要將直播期間產生的退貨退款,從小劉的工資中扣除。
同年7月, 小劉為追索公司結欠的工資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并獲得了支持。
最終結合小劉從事工作的性質、雙方之間的關系等因素, 法院認為小劉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在案件審理期間,公司又主張,小劉直播期間產生的退貨退款應從其工資中予以扣除。
法院認為:本案并無證據證明雙方曾就退貨退款須從小劉工資中扣除進行明確規定,以及公司此前在提成工資計算方法上也不作相應扣除,故 不支持公司的此項主張。
案例三
要求主播停播,
還收傭金,
還索賠天價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