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午有前粉絲發文稱她被丁澤仁告了,要求賠償25萬,最終賠了四萬塊!文案寫著:我被自己曾經支持了近四年的偶像給告了,真的讓人寒心。
丁澤仁曾經參加過《偶像練習生》,雖然沒出道但是加了公司自己組建的團體next,同成員還有范丞丞、朱正廷、黃明昊、李權哲等等。在此之前曾被爆料私底下私聯站姐,出軌,還罵隊友,還對其他女藝人不是很友好的點評。隨后被站姐曝光,自己不得已出來道歉承認自己犯下的事實。
今天一位丁澤仁的一位四年老粉發了一則微博,她的簽到日期超過1000天,各種代言歌曲都買,真金白銀地支持,還幫他組建后援會對接公司與粉絲,買雜志沖銷量,希望他能改過自新!沒想到最后卻被自己的愛豆告了,甚至還要求賠償損失25萬。
據悉,這四萬比他現在的工資高,真的好離譜,喜歡他的人在喜歡什么?
這種人要是還能在內娛活下去,那就證明現在追星環境真的畸形了,粉絲花時間、花精力、花錢,粉了一個虛偽至極的偶像,最后連申訴的地兒都沒有,口不擇言懟幾句,到頭來還要再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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