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海內環高架上兩車斗氣互撞,一輛工程車被撞得騎跨上護欄,險從高架橋上墜落。目前,兩車駕駛員已被警方控制。律師認為,兩名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極有可能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24日下午5時52分,上海內環高架近漕溪立交段兩車碰撞,致其中一輛工程車騎跨在高架護欄上,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初步調查,兩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互相斗氣行為。目前,兩車駕駛員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因此,兩名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極有可能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車輛行駛中本身就應該注意安全問題,這兩個司機卻因為斗氣而在高架上做出這么危險的行為,真是不可理喻,駕車還是要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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