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25日消息 近日,多地出臺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規定。 陜西省延安市出臺《延安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從適用范圍、總量核定、聘用程序、人員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明確了用人單位和編外聘用人員的權利義務。 延安市不僅就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明確了“控制總量”的要求,在經費方面,還明確編外聘用人員平均工資標準控制在2800元/月以內。 江蘇徐州發布的《徐州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明確,依據用工單位職責任務、現有編制結構及人員情況,編外用工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單位核定編制的15%以內。 陜西安康市近期出臺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臨時聘用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提出,除政策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外,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律不得使用編外臨時聘用人員;重要涉密崗位、行政執法崗位和人事財務等重點崗位,一律不得使用編外臨時聘用人員。 湖北十堰清理規范編外人員326人,節省財政約1500萬 稍早之前,4月7日十堰市委編辦刊文介紹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的“十堰模式”,其中給出了一組重要的數據: 一是底數清,實現編外人員管理“數字化”。全面摸清市直編外聘用單位涉及67家主管部門,177家單位,鎖定編外聘用人員3400人。通過清理規范,比上年同期減少326人,節省財政成本約1500萬元。對總體數量、身份信息、部門分布、年齡學歷、經費來源等信息進行統計匯總,建立編外聘用人員統計分析臺賬,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二是責任清,實現編外人員管理“精細化”。通過明晰職能、細化分工,健全責任體系,壓實各方責任,強化源頭管理,打造了以機構編制管理為總攬,人事管理為支撐,經費核撥為保障,日常管理為基礎的“閉環式”管理鏈條,實現各司其職、齊抓共管、責任明晰、高效配合的管理模式。 三是條件清,實現編外人員管理“科學化”。堅持崗位設置科學化、合理化,明確編外人員聘用條件,嚴格規范編外人員崗位適用。建立健全編外人員考評機制,對編外人員的崗位進行定性、定量考核,做到獎勤罰懶、獎優汰劣。 哈爾濱清理規范編外人員曾引發熱議 3月20日,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經市委編委領導同意,按照《哈爾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方案》,從3月初起,集中力量和時間開展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 對于此次整治涉及范圍,哈爾濱編制委員會稱,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對象為市級機關、市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現有雇員、行業專職人員、工勤人員和單位自聘人員(統稱“編外用人”)。 哈爾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主要任務共八項,分別是:清查行業文件;精準摸清底數;精簡編外用人員額;清理規范用人行為;暢通人員出口;推行社會化服務;規范合同管理;核查保障經費。精簡編外用人員額只是其中一項。 對于在精簡編外用人員額部分,哈爾濱編制委員會明確:編外用工崗位原則上限于機關事業單位輔助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崗位,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將編外用人進一步細分為五種類別,即執法輔助類、普通(公益)輔助類、窗口服務類、技術技能類、后勤服務類(條件不允許外包的),用工主體必須根據這五種分類明確用工崗位。 據哈爾濱編制委員會稱,此次,哈爾濱編外用人清理規范工作從3月開始到6月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