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高院公布了一起令人發指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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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周某系被害人小趙(女,時年13歲)所在班級任課教師,明知小趙不滿14周歲,仍多次對小趙實施猥褻和奸淫行為。在小趙年滿14周歲后,周某還與小趙頻繁發生性關系。
最終,法院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禁止被告人周某終身從業禁止。
對此,網友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A:才18年?!她這一輩子都會在陰影中度過?。?/p>
網友B:性侵未滿14周歲孩子,如果不能斃了,就給閹割了,物理的最好,化學的也行!女孩未滿14周歲,同意也是強奸!
網友C:希望女孩早日走出陰影……家長不要談色性變,從小加強性教育,盡最大努力保護好孩子,這個渣滓枉為人師!
網友D:不要減刑,千萬不要減刑。因為已經判的太輕了。還減刑真的說不過去了。這個女孩子一輩子都被毀了。判死刑都不為過。
網友E:必須嚴懲。另外,如果是女教師性侵男學生,那會怎么判,我很關心這個問題。
網友F:你毀掉了一個少女的一生啊。這種身心傷害怎么可以只判那么少??!什么是為人師表?!真的是有辱教師這個職業??!建議終身帶上電子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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