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囚徒困境的故事】囚徒困境小故事
一個犯罪團伙的兩個頭目A和B被抓了。警察把他們分開關押,告訴他們:如果你們都認罪死罪,很可能最后大家都無罪釋放;如果主動認罪,揭發對方罪行,只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認罪,但被對方揭發,至少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察的話使兩個嫌疑犯驚慌失措。作為大頭,A是這樣想的:B表面上對我很好,但他是不是總想把我拉下馬,然后自己坐上“大哥”的寶座就不好說了。不,我不能白等。那樣的話,我不僅會失去王位,還得在監獄里呆上十幾年。不值得。
作為第二個領導,B是這樣想的:我們最好不要認罪,但是誰知道他會不會呢?如果我堅持,但是他揭發我,我豈不是損失太大?算了,我還是退而求其次,坦白自己,揭發他,總比第三種結果好。
就這樣,為了盡可能降低自己的風險系數,A和B最終都選擇了第二種。
其實不光是他們,幾乎所有的犯人在同樣的情況下都會做出這樣的選擇。這就是社會學和心理學的著名案例,囚徒困境。
【大智慧】
趨利避害是人之常情。面對困難的時候,很多東西都可以成為人討價還價的籌碼,包括他手中別人的命運。這樣,沒有絕對的把握,誰敢把自己的明天交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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