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有一點是大家經常被忽視的,就是韓世忠只是質疑岳飛謀反案件,岳飛一共有七項指控,謀反只不過是其中的一項,最后南宋朝廷并沒有因為謀反罪判處岳飛死刑,岳飛被殺的根本原因是岳飛在淮西會戰中畏懼金軍,兩個月的時間坐視友軍被消耗,貽誤戰機。這個大家可以翻看我以前的文章,我在這里不加贅述。
歷史上有關秦檜是否說過“莫須有”是存疑的,因為最早提出“莫須有”的是熊克的《中興小記》,《中興小記》本身就是一部野史,歷史價值并不高,對于岳飛也不多半采取抬舉的態度。
相對來說歷史資料更加重要的《揮麈錄》、《三朝北盟會編》、南宋官方的《刑部大理寺狀》、劉一清的《錢塘遺事》、李燾的《反正議》十四篇等多部歷史史書均沒有“莫須有”的記載,而且從秦檜的身份上看,犯不上去搭理一個被解職只享受待遇的韓世忠,而且從韓世忠致仕以后,閉門謝客,口不言兵這點上來看,韓世忠不太可能為岳飛出頭。
所以,我個人認為“莫須有”是后來憑空捏造出來栽贓秦檜的,秦檜應當沒有說過“莫須有”。
即便是那些認為秦檜說過莫須有的人,也對如何理解“莫須有”有很大的爭議。通常的解釋有四種。
第一、莫須有等于“可能有”。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是《辭源》,這也是民間的主要觀點。不過這樣一來,從文學形象上有助于將秦檜這個奸臣的形象立住,從文學上好看,不符合秦檜作為相國這樣的身份,與邏輯不相符。所以,我個人并不認可“莫須有”就是“可能有”的意思。
畢沅
第二、“莫須有”等于“必須有”。持這個觀點的主要是清代學者徐乾學、畢沅、朱彝尊等人的觀點。這些學者根據《皇朝中興紀事本末》中的一些語句,因為“莫須有”在書中出現多次,所以斷定“莫須有”為“必須有”。不過這個有點不符合邏輯,因為岳飛最后直接能夠認定謀反的證據被張憲所燒毀,因此秦檜如果說必須有,恐怕真的一點底氣也沒有。
俞正燮
第三、“莫須有”應該理解為“莫,須有?!敝袊糯恼聸]有標點符號,因此如何理解“莫須有”三個字就很難說了。今人將這個說法發揮到了極致,主要有兩派學術觀點,其中一個是中國大陸學者呂叔湘,呂先生認為“莫”是秦檜當時的嘆詞,相當于“嗷”,“須有”的意思是“有”;另一派是臺灣著名學者李敖,李敖認為“莫須“是一組,這個用法在中國古漢語中十分常見,在唐宋時期的一些文言文中也有一些佐證,大概的意思就是”等一會兒“,這個比較符合邏輯,就是”等會兒“會有。
晏建懷
第四、“莫須有”等于“難道沒有嗎?”持有這個觀點的是當代學者晏建懷。宋代諸多記錄中都有”莫須“作為反問的用途,而莫須有理解為”難道有?“很明顯解釋不通,當然要理解為“難道沒有嗎?”
結論:
1、“莫須有”本身就是一個演繹出來的歷史事件,我個人認為秦檜應該不會和韓世忠去說這個話,應該是后世杜撰出來的。
2、從學術上來說,即便有“莫須有”,這個解釋應該第二個更可信,相對來說我更傾向于呂叔湘先生的觀點。
有關“莫須有”到底是個什么意思?我個人認為不主要,你不喜歡秦檜,就把“莫須有”當作秦檜奸臣的一個罪證,如果你想作學術研究,那么我們就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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