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言:立志而圣,則圣矣;立志而賢,則賢矣。立志想成為圣人,就有可能成為圣人;立志成為賢人,就有可能成為賢人。
志當存高遠什么意思(志當存高遠下一句對聯)
立志,對一個人特別重要,立志成為什么樣的人,只有照著目標努力,有可能成為自己理想中的人。
孔子15歲立志學圣賢之道,經過不斷努力,被后人稱為圣人、至圣先師。他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曾經多次讓學生談自己的志向,他從中進行引導。
王陽明把立志當作人生第一要務,他說,“志不立,天下沒有可成之事?!?/p>
立志對一個人很重要,一個人的志向如何,直接影響著成就的取得。
一個人的志向有多高,那他的路就能走多遠,即使達不成目標,只要為志向執著付出,就能不斷靠近地心中目標。
我們能走多遠,不是看你有好的腳力,而是志向的支撐,有鴻鵠之志就會翱翔于藍天,有燕雀之志,就會滿足于低矮的屋檐。
人應該立志,并且志向要遠大,才有大格局,才有高境界。
諸葛亮在《誡外甥書》中教育外甥要“志當存高遠”,在《誡子書》中告誡兒子“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p>
比爾·蓋茨說:“有非凡的志向,才有非凡的成就。”
為什么要強調人要有遠大的志向呢?
古人云:“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币粋€人制定了高目標,最后可能只達到中等目標;制定了一個中等目標,最后可能只能達到低等目標;一開始就制定的是低目標,那恐怕是一無所得了。
因為志向只是人心中所想,而在實現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意想不到的狀況,妨礙目標的實現,最終不能完全達到理想的境地。所以,在確定志向的時候,要“取法乎上”要盡量高一點,對自己要求高一點。
但是,老子卻不這樣認為,他說要“弱其志”。老子在這里把這個“志”貶低了,是有他的用意的。
志向的正邪決定人生格局的闊狹。很多人的志向都有自己的想法,打著自己的烙印,帶著強烈的個人欲望,不一定是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志向不正確的人,必定出問題。
胸無大志的人,往往安于現狀,不愿意改變自己的人生,自然不會有很強的欲望。沒有很強的欲望,就不會為非作歹。
而那些想出人頭地的人,急于改變現狀,容易急功近利。急于成功,就會不擇手段。
有的人的志向跟名、利、權有關,貪名、貪利、貪權,為了名、利、權不擇手段,要么欺詐,要么巧取豪奪,干出有悖道德法律的事情。
某位官員為自己定下了“宏偉目標”是要擁有6000萬元,2000萬留給兒子,2000萬留給女兒女婿,2000萬給自己安度晚年。于是,他盡可能在多個領域瘋狂斂財,斂財3000多萬元時便東窗事發。
“弱其志”就是把志向降低,就是要降低人強烈的欲望,減少自己的偏見和執著,要守住自己的本分,不要有非分之想。
人的活法有兩種:
一種是加法,覺得什么都是越多越好,有了這個,還想要那個,要那個不斷地增加。有了洋房別墅,還想要寶馬香車;房子要越大越好,車子要越豪華越好……
另一種是減法,沒那么高的欲望,心里不要放那些雞零狗碎的小心思;懂得知足,不羨慕別人的成功,對別人認為很好的東西淡然處之。
越多不一定就幸福,因為多有時候也是一種負累,物質滿足程度所帶來的幸福感是有限的,當達到一定程度后,他就感覺不到幸福感了,他的幸福是別人眼中的幸福,這也就是為什么會出現“端起碗吃肉,放下碗罵娘”。
吃肉,說明生活滿足;罵人,說明心中不痛快,富貴沒有給他帶來想要的快樂。
簡樸的生活,不一定就不幸福,因為少,就容易滿足,每得到一點,就是意外的驚喜,就會快樂。這也就是老子所說的“知足者富”,“知足之足常足”。
弱其志,不是把欲望都消滅掉,而是放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如果不顧現實,一味地拔高志向,就會陷入執著,就會偏激,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一個人志向要立在現實的土地上,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就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不要太執著。
“弱其志”告訴我們,要認清自己的現實,知道自己的長處和不足是什么,為自己準確定位。根據自己的長處確定人生的目標,要恰到好處,不能定得太高。當目標難以實現時,要適當地調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