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的讀音
“供認不諱”是一個成語,讀音為 gòng rèn bù huì。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坦白承認自己的罪行或過失,沒有任何隱瞞或否認。在法律上,“供認不諱”通常指被告人自愿承認自己的罪行,沒有任何辯解或異議。
供認不諱的來源
“供認不諱”這個成語出自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在中國古代,犯罪嫌疑人通常需要在公堂上接受審訊,如果他們坦白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就會被認為是有罪的,并且會受到相應的懲罰。這個成語的形象比喻是被告人在公堂上沒有任何隱瞞或否認,表現出了他們的誠實和勇氣。
供認不諱的用法
“供認不諱”這個成語在現代漢語中仍然被廣泛使用。在法律上,這個成語經常被用來形容被告人在庭審中坦白承認自己的罪行。此外,這個成語也可以用于形容人坦白承認自己的錯誤或過失,沒有任何隱瞞或否認。
與供認不諱相關的詞語
與“供認不諱”相關的詞語有很多,例如“供認不諱”、“坦白承認”、“自首認罪”等。這些詞語都與坦白承認自己的罪行或過失有關。
最后的總結
“供認不諱”是一個常見的成語,讀音為 gòng rèn bù huì。這個成語的意思是指被告人自愿承認自己的罪行或過失,沒有任何隱瞞或否認。了解“供認不諱”的讀音、來源和用法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使用這個成語。同時,通過了解與“供認不諱”相關的詞語,我們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這個成語在漢語中的重要性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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