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_詞語_成語虐囚
虐囚,是一個帶有負面意義的詞語,意為虐待犯人,使囚犯遭受不必要的痛苦、折磨,是一種殘忍的行為。而成語中的“虐囚”則比較抽象,不是指直接的虐待行為,而是指對待犯人不公、不正的行為。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虐囚在詞語和成語中的不同體現。
虐囚——不良刑訊手段
虐囚作為一個貶義詞語,多與刑訊有關。早在古代,刑訊就被施行于犯罪者身上,但是有些官員為了逞一時之快或者實現自己的目的,而采用了不良的刑訊方式,使得犯人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
比如說,有些官員會采用酷刑來逼供,“班揚之刑”、“活剝”等等極其殘酷的刑訊方式,讓囚犯受盡酷刑、飽嘗痛苦。這些手段不僅侵犯了人權,也沒有實現對罪犯的懲罰作用,因此不被社會所承認。
成語:虐囚求將
這個成語的意思是采用不正當的手段逼迫犯人服從。在古代,有些官員為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擇手段地逼迫犯人,讓其屈服于自己的利益,這就是“虐囚求將”。
如《戰國策》中就有一段:“送之越,越王處之形辭,其士亦舍之莫肯。虞人復令三日,不蚤舍。虞人之察之,欲引之去而為固邑。虐囚求將,士終莫肯。”這段話中的“虐囚求將”,就是指官位高的虞人采用不正當的手段來逼迫犯人屈服于自己的利益。
最后的總結
虐囚是一種殘忍的行為,不能被社會所接受。在現代社會,法律已經規定了合法的懲罰方式,不能再使用不良刑訊,來傷害犯人。成語中的“虐囚”則更多的體現在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上,不僅深刻揭示出了當今社會的一些問題,而且也警醒我們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不應該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而應該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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