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法援處實習報告
這個暑假,我去東莞市法律援助處實習,時間是從XX年七月十四日至八月三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工作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領導及全體工作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習,主要任務是提供法律咨詢,因此實習科目涉及各個法律,其中運用比較多法律有勞動法、民法、民事訴訟法等。在實習期間,我為人民群眾解答法律問題;為經濟困難的群眾代寫法律文書;接聽12348法律援助熱線;以及做筆錄等。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工作人員和律師學習,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痹诙虝旱膶嵙?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結合起來。
在實習期間,我接觸了許多群眾,據我統計,根據群眾來訪咨詢的內容來看,關于工傷賠償的占40%、關于拖欠勞動報酬的占30%、關于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的占10%、關于婚姻等其他事項占20%。根據來訪群眾的身份來看,有90%是外來打工人員,另外的10%是本地居民。
我認為在東莞這個外來人員占多數的城市,低收入的外來人員的生活水平卻很難得到保障,因此外來人員是法律援助的主要對象??上驳氖?,越來越多的人知道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可悲的是,法律也有風險,風險來源于其成本過高,程序復雜,時間過長。因此有的人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熬不了過長的等待。最后只好放棄告終。 法律援助的產生,就是為了保障公民權利在司法實踐能得到實現,對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費用提供法律幫助。因此大受群眾的歡迎,來訪的群眾絡繹不絕。我接待過一個江西籍的女工吳某。據了解,XX年12月,在東莞某電子工廠工作了近7年的吳某向工廠請了十天假回江西老家檢查身體。讓她意外的是,醫院確診她已患上乳腺癌,而且是中晚期。吳某深知家里根本無法負擔自己的治療費,在手術前先通知廠,希望廠里能給予適當地經濟援助。然而,直到手術后,她仍未得到廠里的答復。吳某病退的母親和年邁的父親四處籌錢,終于繳上近2萬元的手術費。然而據醫生估計,吳某的后續化療費用至少還需4萬。對于一個離婚9年,每月1000余元的工資獨自撫養12歲小兒的單身母親而言,這筆高額手術費無疑是天文數字。吳某多次和廠方協商無果后,只好向東莞市法律援助求助。我詳細了解情況后,吳某的情況屬于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圍。于是我立即向有關工作人員反映,經上機領導審批后決定立即予以援助,相關手續后補。經過5個工作日,吳某的案件由法律援助處指派某律師事務所代理。
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 服務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標是更加努力把法學學好、學透、學精。成為一名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