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及作用
述職報告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就一個階段的任職情況,向有關部門及領導、群眾做出全面說明的一種文體形式。
述職報告的撰寫和提交,是管理和考核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對于相關工作人員來說,撰寫述職報告,可對自己的任職情況加以回顧和反思,有利于自審和提高,也有利于改進工作;對于一個單位或部門來說,要求領導干部提出述職報告,利于考核干部,也便于群眾民主監督。
寫法
述職報告通常是由標題、署名和正文幾個部分構成的。
1 標題。述職報告的標題常見的格式是“期限十文種”,如:《××××年度述職報告》、《××××年上半年述職報告》。
2 署名。在標題之下,要標明述職人所在單位的全稱和述職人本人的姓名。
3 正文。雖然述職報告正文的內容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述職報告應對述職人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及職責履行狀況做出詳盡的介紹,應有基本情況的概括和典型事例的講述,以及成績與經驗的總結,或者失誤與教訓的反思。對述職報告內容的要求與對工作總結的要求有相通之處,要顧及全面、客觀,不能面面俱到,主次不分。
內容
1 交代自己的工作職責。工作職責的明確是述職的基礎。同時,還要闡明任職的指導思想;
2 著重闡述自己是如何履行工作職責的。在說明任職情況時,要突出重點,要把較多的篇幅放在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及重要政績或失誤的說明上;
3 對任職期間所取得的工作經驗和教訓,做出相應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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