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離婚后發現和兒子的名字仍留在男方家墓碑上,向法院起訴索賠3萬:要求換立新碑賠禮道歉
4月6日,據煙臺日報"水母網"援引"大灣區視頻"報道,近日,在廣西河池,2017年,劉某與石某偉登記結婚,同年10月生育兒子小石。二人成婚后,石某偉的長輩們相繼去世。2018年,石某偉的堂兄石某寧立碑安葬祖母吳氏,將劉某、小石的姓名分別以孫媳、曾孫輩的名義雕刻于墓碑之上。
劉某與石某偉離婚后,劉某、小石(撫養權歸劉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石某寧立即停止對二人姓名權的侵權行為,換立新碑,清除二人姓名,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不得再做出侵犯姓名權的行為并賠償二人精神撫慰金每人1.5萬元,合計3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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