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博陽是我兒子,我用自己兒子名字登記營業執照,怎么就被起訴了?”近日,山西運城的商戶段女士收到了一張起訴書,頓時感覺哭笑不得。段女士經營一家窗簾店,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稱為“運城市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薛博陽窗簾店”(下稱“運城薛博陽窗簾店”),被國內”家紡巨頭“寧波博洋家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寧波博洋家紡公司”)以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訴至法院索賠12萬元。
段女士表示難以接受被訴現實,“如果非要說跟他們公司有一丁點刻意臆想出來的聯系,可能就是我把門面招牌做成了‘博陽窗簾”,可我平時就是這么叫我兒子名字的,僅僅只是覺得這樣稱呼更親切一些而已?!?/p>
5月23日,新黃河記者致電寧波博洋家紡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正常的民事訴訟行為不方便對外透露,具體案情以法院判決為準。
此事經曝光后引發公眾熱議。有律師認為,此事從性質、情節考慮,從生產、經營角度考慮,不能過度適用《商標法》,不能輕易認定構成侵權。如認定構成侵權,有過分擴大化保護商標之傾向,與法理精神不相符合。5月25日,新黃河記者從運城市鹽湖區法院了解到,目前原告方已口頭提出撤訴申請。
臨街小店被家紡巨頭起訴侵權
新黃河記者了解到,段女士所經營的窗簾店位于運城市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某臨街商鋪,面積90余平方米,店鋪招牌為“博陽窗簾”。營業執照顯示該店登記名稱為“運城薛博陽窗簾店”。
“薛博陽是我兒子的名字,我之所以把招牌做成‘博陽窗簾’,完全是因為我平時就是這樣叫我兒子名字的,去掉姓念起來更親切一些?!睂τ谧约业赇佌信频挠蓙恚闻咳绱私忉?。
新黃河記者看到,在段女士收到的民事起訴狀里,原告寧波博洋家紡公司訴稱,被告于2021年4月27日注冊名稱為“運城薛博陽窗簾店”,“該名稱中含有與原告注冊商標‘博洋’相似的字樣,被告成立后以博洋家紡的名義開展線上線下銷售同類產品的業務”。
訴狀中,寧波博洋家紡公司認為,被告“運城薛博陽窗簾店”通過注冊與博洋商標近似的個體工商戶,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銷售侵犯寧波博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享有商標權的產品,侵權時間長,影響面廣,足以認定其侵權惡意明顯,情節嚴重,能適用懲罰性賠償;同時被告在使用與“博洋”近似的標識時,經營與原告同類產品,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寧波博洋家紡公司的訴訟請求為:判令商戶停止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使用與“博洋”字樣近似的個體工商戶名稱并予以變更登記;賠償其侵權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12萬元;商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我營業執照名稱是薛博陽窗簾店不假,但我并未以‘博洋家紡’名義開展過任何業務,我最多是以自己的‘博陽窗簾’店鋪名做點窗簾制作、售賣、安裝,靠此養家糊口而已,而且我店里的窗簾制品并沒有標注任何有關‘博洋’的商標?!倍闻糠Q,她從未假借“博洋家紡”名義做過任何一筆生意,“我在山西,對方在浙江,在我接到法院傳票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有這樣一家公司,更想不到對方不遠千里過來起訴我?!?/p>
公開信息顯示,寧波博洋家紡公司隸屬于寧波博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后者曾多次入圍浙江省百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企業500強。
法院:原告口頭已提出撤訴申請
“5月20日接到法院傳票得知被起訴后,這兩天我專門上網查了查他們的店鋪招牌,跟我這個招牌也完全不一樣。”段女士稱,自家店鋪招牌“博陽窗簾”不論是從內容還是字體都與對方截然不同。
新黃河記者查詢寧波博洋家紡公司官網發現,該公司官網頁面上展示有不少有關其店鋪形象的圖片,其各店鋪招牌上則分別標記有英文“BEYOND”和“博洋家紡”及其英文名稱“BeyondHomeTextile”等字樣。經與段女士的店鋪招牌圖進行對比后,二者在字體書寫及文字內容上皆存在明顯差異。
官網展示店鋪形象(來源:博洋家紡官網)
5月23日,新黃河記者致電寧波博洋家紡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正常的民事訴訟行為不方便對外透露,具體案情以法院判決為準。
24日,段女士前往法院提交有關證據,得到的答復是將如期開庭。
25日上午,新黃河記者致電寧波博洋家紡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浙江秉格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對方回應稱,在從法院方面得知段女士提交的相關戶口本等證據后,目前已聯系法院申請撤訴。隨后,新黃河記者從運城市鹽湖區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院已接到原告口頭提出的撤訴申請,待原告將書面撤訴申請郵寄至法院后,法院將作出相應民事裁定書。
針對上述事件,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則表示,根據《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不過,本事件中,“薛博陽”是商戶本人的兒子,商戶經過登記,使用“博陽窗簾”字眼,從性質、情節考慮,從生產、經營角度考慮,不能過度適用《商標法》,不能輕易認定構成侵權。
藍天彬強調,單從法條字面意思來看,商戶有侵權之嫌疑,但是否構成侵權,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綜合判斷,“商戶用兒子名字來做招牌,如果認定為對博洋家紡構成侵權,有過分擴大化保護商標之傾向,與法理精神不相符合。因此,是否認定為侵權,要慎重而全面地考慮,爭取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